拼音 | [tí běn] |
注音 | ㄊㄧˊ ㄅㄣˇ |
繁体 | 題本 |
是否常用 | 否 |
题本 tí běn ㄊㄧˊ ㄅㄣˇ
明、清时,凡有关军事、钱粮、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,由官员用印具题,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的文书。与奏本不同。
《红楼梦.第一八回》:「贾政方略心意宽畅,又请贾母等到园中,色色斟酌,点缀妥当,再无一些遗漏不当之处了,于是贾政方择日题本。」
题本是中国明清时期奏疏文种名称之一。明初臣民言事于皇帝只用奏本,1424年(永乐二十二年)规定,诸司有急务不能面陈,许具题本投进,专用于公事。其外形为用纸折叠而成的折子,内中每幅6行,每行20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