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[bó kè] |
注音 | ㄅㄛˊ ㄎㄜˋ |
是否常用 | 否 |
伯克 bó kè ㄅㄛˊ ㄎㄜˋ
人名。(Jacob Sigismund Beck,西元1761~1840)德国哲学家。其学说承继康德,而倾心于唯物论,是极端的形式论者。
君王或地区的统治者、行政官吏、特殊阶级或贵族、蒙古部落首长的长子、可汗的女儿、萨满教领袖等,皆称为「伯克」。译自突厥语。
“伯克”系突厥语音译,意为“首领”、“管理者”等。原为突厥汗国的官号,初见于8世纪的突厥文碑铭,为显贵和统治者的尊称。古代维吾尔族中也有“伯克”这一名称的官职,世袭制。
清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清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,“伯克”制度加以改革,废除世袭制,作为对新疆地区统治的基层行政制度。光绪十年(1884)新疆改建行省,以州县制代替维吾尔族地区的伯克制度,但仍保留伯克的品级。
另有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北部城市伯克。